EB-5 计划 | 计划概况根据美国移民法,第5类优先签证EB-5为美国移民类别之一。是针对外国投资移民所设立的法案。迄今为止,为申请核准时间最短、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美国移民途径。 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并在美国创造新的就业机会,1990年美国国会立法通过了“投资移民项目法案”。其移民类别称之为EB-5。EB-5类别的投资一般为100万美元。如果投资项目位于符合美国统计资料显示的低就业地区,则可以降低为50万美元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, 并创造十个就业机会,即可取得二年期的条件绿卡。在二年期满前90天,该投资及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仍然存在,投资人即可申请将条件解除获得正式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。 投资人可以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,也可以通过区域中心投资。区域中心是在联邦政府指定地理区域内的一家民营公司,或是区域政府机构。为了加快审批区域中心投资项目,联邦政府每年大约提供10,000个EB-5投资绿卡,其中约3,000个是分配给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的外国公民。 |

